[政策解读]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办法

生效日期:2012-11-26

补贴对象: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、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

补贴金额:无

政策原文

申报条件

       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、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,经营状况良好,拥有自主注册商标,工商信用二类以上(含二类)、纳税信用B级以上(含B级)。

扶持力度

申请流程

申请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,须提交以下材料:

(一)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表;

(二)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及发展战略、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办法、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及实施情况;

(三)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;

(四)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总结,近三年内承担国家和本市重大、重点产业发展项目过程中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情况;

(五)专利证书、商标注册证、著作权登记的证明文件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;

(六)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,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;

(七)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额连续三年保持增长、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3%以上的相关证明;

(八)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受处罚记录的声明。


申请材料

受理服务

政策依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