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效日期:2020-05-01
补贴对象:1、申报企业工商、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; 2、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,财务制度健全,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; 3、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规划,具有较好的社会、经济和环境效益; 4、固定资产投资(不含税)在500万元以上; 5、已具备建设条件,立项、资金、规划、土地、备案、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基本落实。
补贴金额:1、申报企业工商、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; 2、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,财务制度健全,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; 3、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规划,具有较好的社会、经济和环境效益; 4、固定资产投资(不含税)在500万元以上; 5、已具备建设条件,立项、资金、规划、土地、备案、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基本落实。
1、组织方式:技术改造专项采取“常年申报,分批审核”方式,项目申报系统全年开放。
2、申报时间:2020年申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。第一批评审截至时间为5月31日
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主体单位,可登陆“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:http://xmpt. songjiang.gov.cn,填报企业基本信息、申报项目信息,上传相关材料。
2、所在街镇、开发区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的申请资格、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进行审核,并出具推荐意见。
3、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,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,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,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。
4、项目经初步审核后,区经委将召集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评审小组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对申报的技改项目进行评审。
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编制申报材料,所有上传申报系统的材料均需扫描为电子版,并按材料类型备注附件名称后分别上传(2-8项)。
1、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(企业技术改造)项目申请表(在线填写);
2、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3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;
4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(附件1);
5、项目环评审批意见;
6、企业承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(盖企业公章);
7、企业信用报告;
8、近三年审计报告和完税证明;
9、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(园区)意见书(由街镇园区盖章确认后统一提交经委,无须企业提供,见附件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