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效日期:2013-11-01
补贴对象:文化创意企业
补贴金额:无
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企业认定申报指南
根据《浦东新区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办法》和相关实施细则,及《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“申报指南”,对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认定申报条件
1、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;
2、企业经营范围属于国家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》或者《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》所规定的文化创意行业门类;
3、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“十二五”重点门类,包括数字出版产业、网络游戏产业、动漫产业、新媒体产业、对外文化贸易、文化产权交易及相关产业、影视娱乐产业、会展广告产业、创意设计产业、咨询策划产业、休闲博览产业;
4、企业文化创意业务经营收入占企业营收50%以上;
5、认定为重点文化创意企业当年纳税应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。
二、认定申报材料
1、《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企业认定申请表》(见附件1);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(验原件,交复印件);
3、会(审)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(复印件);
4、主营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(复印件);
5、高新技术企业、软件企业、著作权专利证书等资质、荣誉证明材料(验原件,交复印件)。
三、申报程序
申报单位在“浦东新区文创专栏”(网址:http://wenchuang.pudong.gov.cn)下载《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企业认定申请表》,按要求如实、完整填写表格。
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并加盖单位公章,装订成册或档案袋装,递交至单位所属开发区管委会或镇政府的受理窗口(见附件2),同时将《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企业认定申请表》发送至受理机构邮箱。
四、申报时间
材料常年受理,各窗口具体受理时间见附件2。
五、咨询电话
浦东新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
咨询电话:61001588-8062 28282383
六、其他事项
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实事求是,不得虚假申报,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。
本申报指南由浦东新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。
附件:
1、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企业认定申请表
2、各开发区管委会及镇政府受理窗口一览表
点击打开链接
浦东新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
2013年11月
1、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;
2、企业经营范围属于国家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》或者《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》所规定的文化创意行业门类;
3、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“十二五”重点门类,包括数字出版产业、网络游戏产业、动漫产业、新媒体产业、对外文化贸易、文化产权交易及相关产业、影视娱乐产业、会展广告产业、创意设计产业、咨询策划产业、休闲博览产业;
4、企业文化创意业务经营收入占企业营收50%以上;
5、认定为重点文化创意企业当年纳税应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