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7-09-08 来源: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阅读:1490

国科发资〔2016〕186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(委、局)、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、财务局:
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一系列重大部署,按照《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7号)的要求,根据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建 〔2015〕458号)有关规定,科技部、财政部决定,开展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开展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重要性

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大众创新创业,鼓励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赛事,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展示 平台。由科技部、财政部、教育部和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共同举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(以下简称“创赛”)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工作部署,丰富双创平 台服务功能,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双创的重要举措。创赛整合了人才、技术、资本、市场等各种创新创业要素,提供市场对接、辅导培训等创新创业服务,自2012 年以来已成功举办四届,成为了聚集创新创业资源的重要平台。创赛秉承“政府引导、公益支持、市场机制”的模式,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化评选方式,选拔出一批 具有较强创新能力、较高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。支持创赛挖掘出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,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,引导地方政府整合政策资源支持创新 创业,促进区域创赛快速发展;带动金融投资和社会资本形成合力,加快培育和孵化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,使创赛真正成为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和弘扬创新文化的重要 抓手。


二、总体要求


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一系列重要部署,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,为保证支持创赛有关工作顺利实施,提出以下工作要求:


(一)办好创赛,优中选优。严 格比赛流程,创新评价模式,办好创赛地区赛和行业赛。各省科技部门牵头组织地区赛,通过初赛、复赛、决赛对参赛企业和团队进行逐级评审,对拟推荐入围行业 赛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,选拔出的优胜企业和团队经公示后进入行业赛。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精心设计行业赛,组织好半决赛和决赛,采用 现场答辩和电视比赛的形式,挖掘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、较高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。


(二)建立名录,动态跟踪。各省科技部门建立创赛优胜企业动态名录,收录通过初赛、复赛、决赛、行业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参赛信息,并建立动态跟踪机制,关注企业成长、发展,并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科技部。


(三)聚集资本,对接合作。各省科技部门、财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创赛平台,聚集天使投资、创业投资机构、担保机构、保险机构、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本,积极推动社会资本与参赛企业对接合作。


三、组织实施


科技部定期汇总各省报送的创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,研究提出支持方案,财政部综合考虑财力状况予以适当奖励,引导鼓励企业做大做强。此项工作由科技部、财政部共同推动,委托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。

附件: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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